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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企业融资添新渠道 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获批

来源:重庆商报 发布时间: 2016-03-07 16:36:07 编辑:蝶舞

导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刚下发了《关于重庆市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的批复》,正式同意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企业赴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业务、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三项试点。

白鹤祥

白鹤祥 记者 张路桥 摄

商报特派记者 李阳 谭柯 北京报道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统筹国内区域开发开放与国际经济合作,共同打造陆上经济走廊和海上合作支点,推动互联互通、经贸合作、人文交流。构建沿线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国际物流大通道。

在此大背景下,重庆亦迎来利好消息。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党委书记、主任白鹤祥接受商报记者专访时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刚下发了《关于重庆市开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的批复》,正式同意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企业赴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业务、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三项试点。

政策

股权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不限地域

白鹤祥介绍,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是指在重庆市内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以人民币形式对境外开展投资业务,包括投资收益及分红等权益的管理。

目前,全国只有自贸区和中新项目具有该项试点政策,其他地区都不能以股权投资基金形式开展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与苏州和天津规定投资于新加坡等东盟地区相比,重庆政策将不限制境外投资地域。

白鹤祥告诉记者,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业务的获批,拓展了重庆市对外投资的机构类型,减少了汇率风险和换汇手续成本,开辟了对外投资的绿色通道,有利于助推企业“走出去”,有利于吸引全国资金到重庆设立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助力我市功能性金融中心建设。

渝企可赴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

白鹤祥介绍,企业赴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是指重庆市内企业在新加坡发行以人民币计价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发债募集资金若需汇回境内则需经人民银行总行同意。重庆获批此项试点,允许重庆企业将在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募集的资金全额汇回,并用于在西部地区的经济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允许企业发债回流资金在多家银行结算。

与前期苏州和天津只允许部分回流并用于苏州工业园区和天津生态城建设相比,重庆享受的政策更加便利、辐射面更广,有利于吸引全国尤其是西部企业来渝投资设立企业,赴新发债融资。

个人可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

除了有关企业的两大业务,个人跨境人民币业务也获得批复。白鹤祥告诉记者,个人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是指重庆市内个人可以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其他经常项目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目前,个人其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只限于自贸区、中新项目、浙江义乌、江苏昆山、云南、广西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等8个省的部分试验区内试点。其他经常项目包括收益和经常转移,其中,人民币职工报酬(工资、薪金和福利)以及捐赠和无偿援助跨境收付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

该项试点政策的获批,能够充分满足我市个人对外经济交往的需要,极大地便利外商投资企业高管等非居民汇出境内人民币收入以及劳务人员境外务工收入汇回。

计划

打造新加坡离岸人民币来源地

白鹤祥说,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将加快制定完善《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组织银行国际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等多个业务条线协同发力,推动重庆企业、个人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再上新台阶。同时,向人民银行总行争取更多创新业务,深化渝新金融合作,促进投融资便利化。

据他介绍,我市将积极推动在渝银行与新加坡银行强化业务联系,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探索开展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融资与人民币购售业务,促进银行同业互联互通,将重庆打造为新加坡离岸人民币市场人民币资金的重要来源地。研究推动企业赴新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类债券产品,并参照债券资金回流提供政策支持。鼓励新加坡投资者以跨境人民币来渝购买证券化资产、参与区域要素市场交易等。

此外,将借助重庆相关研究平台,统筹协调各银行机构,就新加坡金融开放及金融结算中心建设的经验、中新项目背景下离岸人民币业务发展、人民币跨境清算体系与结算中心建设等课题开展研究,为实施好中新项目提供智力支持和政策储备。

建议

推动渝新银行间同业融资业务

重庆如何发挥三大试点优势?白鹤祥建议,我市可将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资格纳入招商引资的政策内容,高度重视中新重庆项目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政策,在对外招商引资中积极加以宣传运用,吸引西部乃至全国企业以重庆为运营中心,用好政策、享受便利。

在此基础上,应积极推动渝新银行间的同业融资业务,协调相关新资银行将部分跨境同业融资业务在重庆完成;协调新加坡金管局为新加坡银行在重庆地方法人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办理人民币融资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协调新加坡相关部门为重庆金融机构赴新展业提供支持。

在服务上,白鹤祥建议,我市可出台优惠政策、协调新加坡相关组织和部门,吸引新加坡企业来华发行债券,并通过重庆的银行机构办理债券承销和结算,积极吸引全国的新加坡跨国公司在重庆银行机构开办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

对话

完善互联网金融准入 部分业态可考虑核准制

重庆商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M2的预期增长目标比去年的12%要高,这释放怎样的政策信号?人民币是否会面临贬值压力?

白鹤祥:一般而言,每年M2预期增长速度通常是在每年GDP增速与CPI之和基础上预留一两个百分点左右的余地进行调控。今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5%~7%,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可见货币政策调控的灵活性更大,这也符合逆周期调节的规律?

长期来看,人民币并不具备贬值条件,一方面,人民币已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特别提款权(SDR)货币篮子,国际化步伐加快,在国际货币大市场上有所波动是正常现象;另一方面,目前我国经济基本面向好,经济增速在几大经济体中仍然遥遥领先。因此,长期来看针对一揽子货币的贬值压力并不如境外媒体炒作的那样大。

重庆商报:互联网金融在今年备受关注的点在于规范发展,对此,您有怎样的建议和看法?

白鹤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非常及时和必要。目前来看,很多P2P网络平台没有“牌照”和准入门槛,业务形式、经营范围边界模糊,客户资金安全缺乏有效保护,投资者保护机制缺失,网络和信息安全隐患较大。

要规范行业发展,首先是完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经营监管和市场自律。在市场准入管理方面,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业态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资质要求,对部分业态可以考虑实施核准制,对最低注册资本、从业人员、网络运营系统、内控管理等方面明确适当的控制标准。

其次,要加强行为风险监管,划定“安全港”,在机构监管的基础上,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行为监管,按照实质大于形式原则,明确创新业务的业务属性、风险控制点及行为边界,防止“监管真空”。可以借鉴股权众筹立法的方式,明确互联网金融业态与非法集资之间的区分标准。

第三,要完善资金存管机制,建立客户资金安全“防火墙”。一方面强制实行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防范第三方支付机构挪用客户资金风险;另一方面建立完善资金隔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