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展创业投资和区域股权市场 支持东北振兴
导读: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强化金融支持。依托中心城市,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发展创业投资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优先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强化金融支持。依托中心城市,开展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发展创业投资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支持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优先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孙久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东北地区近年来的经济下滑与产业的“单一结构”有密切关系。东北地区的“单一结构”表现为能源原材料产业独大,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育不完善。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大力推进产融结合对改变单一产业结构非常重要。面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实体经济投融资渠道的狭窄,大力推动产融结合,实现虚拟资本与产业经济相结合,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关键。”孙久文强调。
除直接融资方式外,《规划》鼓励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业务范围,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创新力度,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加强合作,依法合规探索推广投贷联动、债贷结合等融资模式。
《规划》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生产总值再上新台阶,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6.2%。同时,新产业和新业态不断增长,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47.4%。
《规划》要求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发展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新型抵(质)押担保贷款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民营企业积极给予贷款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鼓励民间资本依法合规投资入股法人金融机构。支持在东北地区兴办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